现在收入的方式越来越多了,很多时候想交个税都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来交,比如某天加班狂魔收到了一笔来自老板到微信红包(转账)收入……
好不容易熬夜加班完成了kpi,老板看了很感动,于是手机一点,给员工发了一微信红包,用于慰问奖励!那么问题来了这笔红包是否需要缴个税?
首先,要不要缴纳个税得看是谁发给你的……
- 如果是朋友之间,单纯以个人名义互相转转红包,用来发个票圈秀一个,当然不用缴纳个税啦;
- 另外,老板如果是心疼员工发个红包以资鼓励的也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 但如果是企业给员工发微信红包,是以工资但名义发的,那么得按“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税哦,由企业代扣代缴。
-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你在某企业搞活动时候中奖获得了一个红包,那么需要企业按“偶然所得”为你代扣个税(20%),可以根据相关合法凭证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 最后,应纳税额不足1元的免征个税,换成“偶然所得”就是“5元”及以下红包免征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规定:
一、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二、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